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之——个案解答】
4:我收到《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》,可我已经交费了,怎么办?
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后一个环节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、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,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。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、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,请与代理机构联系。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并现场交费的,申请人可凭《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》原件、缴费凭据原件、身份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退费。
5.我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,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,为什么?
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。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、需要进行补正的;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,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。
如果存在需要补正的情形,在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补正并予以受理后,申请件信息将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。
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,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,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、代理机构名称、申报类别、商标、递交日期、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。
6.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?
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,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。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,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。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,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对该行为的查处。
7.我的受理通知书丢失,请问是否能重新发?
8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?
一般来说,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(但不限于)以下几种:
·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、商标图样、申请人证明文件复印件的。
·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,未打字或印刷的。
·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;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。
·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/服务项目名称的。
·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;提交的各种证1件、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,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、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。
·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、地址的。
·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、所盖章戳或签字、所附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。
·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。
·声明以三维标志、声音标志、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,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。
·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,未附送肖像人书的。
·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,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、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。
·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,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、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。
·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,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;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。
·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,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。
·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。
·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。
·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,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。
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又是什么呢?
1、保护对象不同
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,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,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,也可以是立体造型。而且这种具有艺术性和美感的创造,不是单纯的工艺品,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。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,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。
2、授予条件不同
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看艺术的新颖性,发明专利首要条件是要有技术的突破创新,实用新型注重技术的实用与推广。
3、设计目的不同
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,但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,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。例如一把雨伞,若它的形状、图案、色彩相当美观,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,如果雨伞的伞柄、伞骨、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,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,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。
专利申请有什么好处呢?
1、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,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,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。
2、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,欧盟专利申请,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。
3、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,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。
4、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。
5、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基1金等各类科技计划、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。
怎样申请欧洲发明专利?
欧洲专利局(EPO)是地区性专利组织,依欧洲专利公约成立。根据欧洲专利公约,欧盟专利申请公司,在欧洲申请专利只需要通过一个单一程序、一种语言(法语、德语或英语)、一次申请即可,一旦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,即可在所有指1定国生效,与各指1定国依照本国专利法领证的专利具有同等效力。欧洲专利的有效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。EPO仅负责欧洲专利的审查、领证和异议,对于欧洲专利的维持、行使、保护,以及他人请求宣告欧洲专利无效,均由各指1定国依照本国专利法进行。截至2009年8月,欧洲专利条约缔约国有34个国家及4个延伸国。
资料
1. 巴黎公约途径:
1)申请文件:包括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附图、摘要、摘要附图;
2)申请信息: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及邮编,申请国家,联系人等;
3)如果要求优先权,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。2.专利合作条约( PCT)途径:1)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;2)国际检索报告;3)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(如有);4)国际初审报告,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(如有)。5)申请信息: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及邮编,申请国家,联系人等
程序
提出申请
申请人选择以英语、法语和德语这 3种语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请。一般我国申请人多选择英文提出申请。2检索请求及欧洲专利局检索
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及缴纳检索费。欧洲专利局通常对与申请的专利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文件进行检索,并把检索结果通知欧洲专利代理机构。当申请人接到此检索报告时,通常需要根据检索结果来评估其发明的专利性和获得领证的可能。3公布专利申请
对于通过《巴黎公约》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,EPO将于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时公布专利申请。
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,如果PCT公开的语言不属于EPO规定的语言,则该申请将以所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的语言公开。如果PCT公开的语言已属于EPO规定的语言,则该申请不需重复公开。4提出实质审查请求
对于通过《巴黎公约》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,申请人应在EPO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同时需从EPC缔约国中指1定具体成员国,并交纳审查费和指1定费。
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,申请人应在提交欧洲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同时需从EPC缔约国中指1定具体成员国,并缴纳审查费和指1定费。2009年4月1日以前提交的申请,如果缴纳7份指1定费,欧盟专利申请公司,EPC的全部缔约国都可被指1定;2009年4月1日以后提交的申请,一次性缴纳500欧元,即可指1定全部缔约国。但延伸国的指1定费需单独交纳。5实质性1审查及驳回
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,该欧洲专利申请进入实审程序,申请人通常在提出实审后1-3年内收到EPO的审查意见。对于每一份申请文件,实质审查部门中相关领域的审查员将组成三人审查小组,该小组由审查员、第二审查员和组长组成。
在答复审查意见时,通常是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进行辩驳或修改申请文件,但当答复无法驳回反对意见时,申请人会被给予机会参加在EPO举行的“口审程序”,申请人可以亲自向欧专局处理本案的3名成员陈述意见。当申请在口审阶段被驳回,申请人还有权利向EPO的上诉委1员会进行上诉。
6领证、异议
当审查通过后,EPO将发出领证通知。申请人选择同意领证文本并允许本申请进入程序,或对文本或权利要求做一定的修改,欧盟专利申请公司,同时付领证费并递交权利要求的其他两个语种的翻译译文。另外,需查询是否已经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译文。上述工作完成后,欧洲专利被正式并发出证书。
领证决定做出后,异议期为自领证公告日起9个月。在欧洲专利被领证后,除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可提出异议。
在欧洲专利申请程序中,申请人可对受理处、审查部、异议部或法律部所作出的决定提出上诉。此外,在欧洲专利的领证公告日起9个月后,由生效国的专利局自行处理无效请求。7在欧洲成员国生效
一般在收到领证通知后,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1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,通知欧洲专利局(EPO)该专利在哪些国家生效。在确定生效国后,根据各生效国的规定,除了向生效国缴纳规费外,还要将此项欧洲专利的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翻译成该国的语言,并提交给该生效国登记,以便此项欧洲专利在该国生效。一般欧洲成员国要求在公告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。如果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提交译文,则丧失在该国的专利权。8维持
完成在不同国家生效的工作后,申请人则拥有不同国家的专利,他们相互独立,每一项都需要缴纳年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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